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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百年史
第八章 同治朝之外交
近代 · 陈恭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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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关系之剧变 咸丰十年(一八六○),《北京条约》成立,并互换《天津条约》,中国国际关系为之根本改变。其明显之例,一则使馆许设于北京。中国向无此例,君臣多所顾虑,莫不认为重大损失,坚持反对,换约启衅,多由于此,败后始肯承认。其他各国遣使来华缔订条约,中国许其享受特殊权利,犹不允其公使馆早日设于北京,殆以为数年后,洋务转机,列强已设之使馆尚可取消也。一则商埠增加,数近二十。列强多于商埠设置领事,外商贸易之机会大有进步,且可持一护照游历内地,先进国原无商埠,外人持有护照入其境者,经营商业,或游历城镇,固无区域之限定。中国囿于历史上之传说,不能一旦全国开放,然视旧日进步多矣。
       外交官署 自英、法联军入京,外交上之事务繁多,理藩院管理属地王公封爵朝贡,及与俄公文往来,礼部管理藩国朝贡,朝廷并无适当之外交机关。南京条约而后,两广总督奉旨兼钦差大臣,办理交涉事宜。外人信其奏报类多误解事实,尝使人北上,投递致军机大臣照会。清帝则称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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