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历史   
江苏省通志稿度支志
第十六卷 洋款
清 · 缪荃孙
下载:江苏省通志稿度支志.txt
本书全文检索:
       光绪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一日,户部奏准摊派江苏筹还外国借款。原奏俄、法一款,由盐斤加价项下指拨淮南四岸十三万两,由各省地丁、盐课、盐厘、杂税项下指拨江苏二十二万两,由各海关洋税、洋药税厘项下指拨江海关四十万两、镇江关二十二万两。每年分作二次,于三月解六成,九月解四成。原奏英、德一款,由盐斤加价项下指拨淮南四岸共十三万两,由各省地丁、盐课、盐厘、杂税项下指拨江苏二十万两,由各海关洋税、洋药税厘项下摊拨江海关六十万两、镇江关三十二万两。每年匀分四次,于二、五、八、冬四月,解赴江海关道交纳。除常年应解京饷、东北边防经费、甘肃新饷、筹备饷需、加复俸饷、旗兵加饷、固本兵饷、备荒经费、内务府经费、税务司经费、出使经费等项,仍照常分别批解留支,其余无论何项,均准酌量提划,各照分拨认数,解交江海关道汇总付还。
       光绪二十五年,三月,两江总督刘坤一等奏准各州县征漕米,仍每石提盈余钱二百文,解济俄、法、英、德四国还款。 见光绪二十四年刘坤一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