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兵奉集堡时,绰豁洛、阿布泰、胡希布等三牛录下各有一人,擅自离队,私掠财物。该三人,至班师后三日始归,遂以离队罪,尽杀之。又有於格根地方巡哨之布来牛录下一人其自奉集堡城北岗,汗驻跸之地,猎获一猪携往城中。汗见之,遣人拿问,该布来牛录之人伪称“不仅有我,还有十人。”遣人往查,知其谎报,遂以:“哨探之人,擅自离队杀猪,欲往投敌,追及拿回后,又不告以实情,反造谎言”而将其处死。又郭忻牛录下一人,欲取被俘明人衣服,而解其缚,明人返身相扑,以棍击昏,夺其弓?而去。后其人苏省归来,依法审之曰:与其为明人所杀,不如我杀之,遂处之死。
著锺托依、托克托惠二人为备御。
参将永顺往验马匹,以?箭射人致死。乃按律拟以偿人抵罪,贬参将为游击。汗闻之,念其兄阿兰珠阿哥之功,俱命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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