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初一日,大军起行,西起良乡,行猎南苑。遂渡浑河,至良乡城东山冈驻营。是夜,招城主知县降,不从。初二日卯刻,正蓝旗光登,即克其城。尽诛军士。收养之生员六人。
是日,遣石廷柱、龙什,招降房山县知县,遂引生员三人见汗。是日,纵略良乡城周围,俘获甚多。
初三日,遣自房山县城来降生员三人还其城,命石廷柱送之。
是日,出略,越宿而还。
初四日,先是,遣蒙古两旗兵堵截明运炮兵。至是,遣人来奏汗,攻取固安县,尽歼其军士。
初五日,赐汉人王富缎衣一袭、钱一两,令持汗之印文,致张总兵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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