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宪法里,特设考试一权,其用意在如何选拔贤能,以补选举之不足。西方选举制度,只在选举人方面加以限制。在美国,曾有一博学的大学教授与一汽车夫竞选,而失败了。选举原意,在如何获取理想人才,俾可充分代表民意。单凭群众选举,未必果能尽得贤能。故中山先生主张,被选举人亦该有一限制,遂以考试补选举制度之不足。他说:"一切公职候选人,都该先受国家公开考试,获取其竞选之资格。"此层用意,却正与中国历史传统恰相吻合。中国历史上之考试制度,本从选举制度演变而来,其用意本在弥补选举制度之不足。故唐杜佑《通典》,考试制度即归选举项下叙述。今天我们要讲中国历史上之考试制度,仍该从选举制度说起。
中国史上很早便有选举制,远从西汉时起,那时的选举,大概可分为三类:(一)定期选举,(二)不定期选举,(三)临时选举。选举用意,即在希望全国各地人才,都能有机会参加政府。中国传统政治理论,重责任,不重主权。在理论上,主要的不是政府主权之谁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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