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不可思议且颇具有讽刺意味的事,就是在《金史》这部被看成为“半野蛮人”国家的官修史书中,却比绝大部分汉族王朝的史书中保存了远远更为清晰的有关人口控制和人口普查制度的材料。①即使像宋朝,尽管如我们所知,也有很丰富的统计数字,但却没有按年龄段统计的精确数据,也没有类似的人口登记政策。但是从《金史》的有关章节中,我们却可以得到毫不含糊的材料,不仅有按年龄的统计,而且还有三年一籍的方法。人口登记从最基层的统计做起,也就是说,由村里的头目,在猛安谋克中则是由寨使负责。寨使人数根据户数不同而异,50户以下的村寨一般只有一个寨使,300户及300户以上的,寨使有时多达四个。在村镇和城市中有里正、主首。在籍户开始的时候,这些人必须到各家去登记家庭成员的姓名、年龄和性别,所得实数汇总后层层上报,在籍户开始后的三个月之内必须送达户部。与其他有些朝代对人口年龄的统计准确度很差的情况形成对照的是,金朝的统计有对不同年龄段的明确记录。17到60岁之间的人都被称为“丁”;不过,身体有残疾和智力不足者,则不能算在丁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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