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编以《周代谥法》为主,并采刘、贺、王、苏诸家谥法,已详后注。《谥法》一书探讨者少,传写多不同。余搜罗多书,择其善者。次载历代前人谥法诸论,皆以谥法为为政之至要,所宜先者。所谓一字之褒荣于华衮,一字之辱甚于斧钺。后载自周至明在位、在野谥法,皆备指事实而言,更为亲切。如郑羲谥宣,制诏得以扬其恶;敬宗谥谬,子孙无以讼其非是也。《传》曰:“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故余备载焉,览者可以深长思矣。
一、历朝唐人重谥典,故驳议者为多。如袁思古之议许敬宗,李邕之议韦巨源,独孤及之议吕禋,苏端之议杨绾,张仲方之议李吉甫,王彦威之议于頔,韦奕之议马畅,李虞之议房式,尤皎皎杰出者也。故是编“指实”内载唐议谥独多。
一、余自序云:“公叔文子谥为贞惠文,此备以扬之也。”然必如公叔文子始可加以三谥,后世尚有如公叔文子者乎?二字一字足矣!如明世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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