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令第二十二【復原凡三十九條】
頃畝之制
武德 開元七年 開元二十五年
一【武德】【開元七年】【開元二十五年】 諸田廣一步、長二百卌【"卌",《舊志》等並作"四十",今據《倭名抄》。】步為畝,百畝【"百畝",《舊志》、《倭名抄》、《冊府元龜》並作"畝百"。】為頃。
引據
一、《舊唐書?食貨志》:武德七年始定律令,以度田之制。五尺為步,步二百四十為畝,畝百【"畝百",《唐六典》、《通典》、《山堂考索》並作"百畝"。】為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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