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谷
李若谷守并州,民有讼叔不认其为侄者,欲擅其财,累鞫不实。李令民还家殴其叔,叔果讼侄殴逆,因而正其罪,分其财。
吕陶
吕陶为铜梁令,邑民庞氏者,姊妹三人共隐幼弟田。弟壮,讼之官,不得直,贫甚,至为人佣奴。陶至,一讯而三人皆服罪吐田,弟泣拜,愿以田之半作佛事为报。陶晓之曰:“三姊皆汝同气,方汝幼时,非若为汝主,不几为他人鱼肉乎?与其捐米供佛,孰若分遗三姊?”弟泣拜听命。
〔冯评〕
分遗而姊弟之好不伤,可谓善于敦睦。若出自官断,便不妙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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