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见心
民有利侄之富者,醉而拉杀之于家。其长男与妻相恶,欲借奸名并除之,乃操刃入室,斩妇首,并取拉杀者之首以报官。时知县尹见心方于二十里外迎上官,闻报时夜已三鼓。见心从灯下视其首,一首皮肉上缩,一首不然,即诘之曰:“两人是一时杀否?”答曰:“然。”曰:“妇有子女乎?”曰:“有一女方数岁。”见心曰:“汝且寄狱,俟旦鞫之。”别发一票,速取某女来,女至,则携入衙,以果食之,好言细问,竟得其情,父子服罪。
王佐
王佐守平江,政声第一,尤长听讼。小民告捕进士郑安国酒。佐问之,郑曰:“非不知冒刑宪,老母饮药,必酒之无灰者。”佐怜其孝,放去,复问:“酒藏床脚笈中,告者何以知之,岂有出入而家者乎?抑而奴婢有出入者乎?”以幼婢对,追至前得与民奸状,皆仗脊遣,闻者称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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