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玄靈寶法師南曹執法典者權童初府右翊治金允中編
奏申文檄品
神仙之門戶不一,而立功濟世為首。故法籙行持之士,宜勉力於教科。既未能通真達靈,凡有請祈,須仗文檄。然須言辭有理,亦要典格無虧。有如朝廷疏狀,尚有定格。高天上帝,無極至尊,豈可妄亂褻瀆。主領齋醮,職在闡宣通達佃誠,利濟幽顯。既在練達科教,要在少通文辭。況黃籙大齋,人天所重,全在高功立意措辭。不當隨順俗情,鹵莽備奏,於理窒礙,决難感通。科法之中,事先關奏,故以奏申文檄,隨法應用,而不敢略也。
奏狀式
具法位臣姓某,誠惶誠懼,稽首再拜上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