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賢 呂原子 岳正 彭時 商輅 劉定之
李賢,字原德,鄧人。舉鄉試第一,宣德八年成進士。奉命察蝗災於河津,授驗封主事。少師楊士奇欲一見,賢竟不往。
正統初,言:「塞外降人居京師者盈萬,指揮使月俸三十五石,實支僅一石,降人反實支十七石五斗,是一降人當京官十七員半矣。宜漸出之外,省費,且消患未萌。」帝不能用。時詔文武臣誥敕,非九年不給。賢言:「限以九年,或官不能滿秩,或親老不待,不得者十八九,無以勸臣下。請仍三年便。」從之。遷考功郎中,改文選。扈從北征,師覆脫還。
景泰二年二月上正本十策,曰勤聖學,顧箴警,戒嗜慾,絕玩好,慎舉措,崇節儉,畏天變,勉貴近,振士風,結民心。帝善之,命翰林寫置左右,備省覽。尋又陳車戰火器之利,帝頗採納。是冬,擢兵部右侍郎,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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