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士諸科 律科 經童科 制舉 武舉 試學士院官 司天醫學試科
自三代鄉舉里選之法廢,秦、漢以來各因一代之宜,以盡一時之才,苟足於用即已,故法度之不一其來遠矣。在漢之世,雖有賢良方正諸科以取士,而推擇為吏,由是以致公卿,公卿子弟入備宿衛,因被寵遇,以位通顯。魏、晉而下互有因革,至於唐、宋,進士盛焉。當時士君子之進,不由是塗則自以為慊,此由時君之好尚,故人心之趣向然也。遼起唐季,頗用唐進士法取人,然仕於其國者,考其致身之所自,進士纔十之二三耳。金承遼後,凡事欲軼遼世,故進士科目兼採唐、宋之法而增損之。其及第出身,視前代特重,而法亦密焉。若夫以策論進士取其國人,而用女直文字以為程文,斯蓋就其所長以收其用,又欲行其國字,使人通習而不廢耳。終金之代,科目得人為盛。諸宮護衛、及省臺部譯史、令史、通事,仕進皆列於正班,斯則唐、宋以來之所無者,豈非因時制宜,而以漢法為依據者乎。金治純駁,議者於是每有別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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