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春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辛丑,宋、夏遣使來賀。癸卯,諭有司,凡館接伴并奉使者,毋以語言相勝,務存大體。奉使者亦必得其人乃可。乙卯,詔罷講議所。丙辰,如城南春水。丁巳,併上京、東京兩路提刑司為一,提刑使、副兼安撫使、副,安撫專掌教習武事,毋令改其本俗。己未,以都南行宮名建春。甲子,至自春水。乙丑,宋主以祖母喪,遣使告哀。
二月己巳朔,幸建春宮。辛巳,諭宰臣曰:「自今內外官有闕,有才能可任者,雖資歷未及,亦具以聞。雖親故,毋有所避。」以武衛軍都指揮使烏林荅天益等為宋弔祭使。甲申,至自建春宮。丙戌,斜出內附。辛卯,平章政事粘割斡特剌薨。
三月戊戌,以禮部尚書張暐為御史大夫。壬寅,復榷醋。甲寅,如萬寧宮。丁巳,勑隨處盜賊,毋以強為竊,以多為少,以有為無。嘯聚三十人以上奏聞。違者杖百。丙寅,高麗王王皓以弟晫權國事,遣使奉表來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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