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和艾弗搭档之后的第一个成功之作就是iMac——面向家用电子市场的台式计算机,于1998年5月问世。此前,乔布斯对这个产品有明确的说明:它应该是一个一体化的产品,键盘、显示器和主机被组合到一个简单的装置中,从箱子里面拿出来就能用;而且设计要独特,要能体现品牌文化;价格定在1200美元左右(当时苹果公司没有标价在2000美元以下的计算机)。“他告诉我们,要回到1984年第一台Mac电脑那个设计理念,设计成一体式的消费电子产品。”席勒回忆道,“这就意味着设计部门和工程部门必须要通力合作。”
最初的计划是开发一款“网络计算机”(networkcomputer),这一概念得到了甲骨文公司的拉里·埃利森的支持,特指一种廉价的、没有硬盘驱动器的终端,主要用来连接互联网和其他网络。但是苹果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弗雷德·安德森认为,为了使产品更加动力强劲,还是要增设一个磁盘驱动器,这样它就可以成为一台正式的家用台式计算机。乔布斯最终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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