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2月,在里德学院晃荡了18个月之后,乔布斯决定搬回父母在洛斯阿尔托斯的住处,然后找一份工作。这并不是什么难事。20世纪70年代,《圣何塞水星报》(SanJoseMercury)的分类广告版面上,科技类的招工广告最多时曾达到60页。其中的一则广告吸引了乔布斯的目光。“在享乐中赚钱”,广告语是这么说的。那一天,乔布斯走进了游戏制造商雅达利公司(Atari)的大厅,对着被他不修边幅的发型和装扮吓了一跳的人事主管说,得不到一份工作他是不会离开的。
雅达利当时是非常热门的公司。它的创始人是髙大健壮的企业家诺兰·布什内尔(NolanBushnell),此人是个充满魅力、能说会道的梦想家——换句话说,又一个时代偶像。成名之后,他喜欢开着劳斯莱斯四处转悠,吸食毒品,在浴缸里开员工会议。他有一项能力——是弗里德兰也具有的、乔布斯日后也学会了的——就是将个人魅力转化为说服力,通过个性的力量进行劝诱、胁迫以及扭曲事实。他手下的首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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