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在呈给参议院委员会的一份声明里,迈克尔·艾斯纳严厉批评了乔布斯为苹果iTunes制作的广告:“某些计算机公司在整版的广告和广告牌上写着‘扒歌、混制、刻录’。换句话说,所有买这款计算机的人可以去偷窃,并把这个成果散布给他们的朋友。”
这并不是个髙明的评论。它误读了“扒歌”(Rip)的意思,认为广告中有引导大众“偷窃他人财物”(Ripsomeoneoff)的嫌疑,其实这是指从CD上把文件输入计算机。更严重的是,这条消息彻底把乔布斯激怒了,艾斯纳应该预计到这一点——这仍然不高明。皮克斯最近刚推出了与迪士尼合作的第四部电影《怪物公司》(MonstersInc.)并一举超过前三部,全球票房达到5.25亿美元。到了迪士尼和皮克斯即将续约的日子,艾斯纳并没有把事情变得更简单,还在参议院上公开拆台。乔布斯觉得难以置信,他打电话给迪士尼的一位高层发泄不满:“你们知道迈克尔对我做了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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