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大格雷高里到赛尔维斯特二世的四百年间,教皇制经历了许多次惊人的变迁。它曾不时隶属于希腊的诸皇帝①;或有时隶属于西方的诸皇帝;并在其他时期更隶属于当地的罗马贵族:虽然如此,公元八世纪和九世纪中,一些精明强干的教皇却乘机建立了教皇权力的传统。从公元600年起到1000年这一段时期,对于了解中世纪教会,以及它与国家的关系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①希腊的诸皇帝:指东罗马帝国的诸皇帝,因东罗马帝国的诸皇帝大多数是希腊人。——译者
教皇摆脱希腊皇帝获得了独立,这与其归功于他们自己的努力,毋宁归功于伦巴底人的武力——当然,教皇们对此是不存任何感谢之意的。希腊教会在很大程度上一直隶属于皇帝,皇帝认为既有资格决定信仰问题,又有任免主教以至大主教的权限。修道僧也曾努力争取摆脱皇帝而独立,为此他们曾不时地站在教皇的一方。君士坦丁堡的大主教们,虽然情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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