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曰:“郑云:‘统,犹本也,以其记祭祀之本,故名祭统。’”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祭统》者,以其记祭祀之本也。统,犹本也。此於《别录》属《祭祀》。”
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礼。礼有五经,莫重於祭。礼有五经,谓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也。莫重於祭,谓以吉礼为首也。《大宗伯职》曰:“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祇。”○五经,吉、凶、军、宾、嘉之五礼。祇,祈之反。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於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礼,是故唯贤者能尽祭之义。怵,感念亲之貌也,怵或为述。○怵,敕律反。
[疏]“凡治”至“之义”。○正义曰:此一节总明祭事。但祭礼既广,其事又多,记者所说,各有部分,今各随文解之。此一节明祭祀於礼中最重,唯贤者能尽祭义。凡祭为礼之本,礼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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