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娄章
孟子曰:“离娄1之明,公输子2之巧,不以规矩3,不能成方员4。师旷5之聪,不以六律6,不能正五音7。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8。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不行先王之道9也。故曰:‘徒善10不足以为政,徒法11不能以自行。’诗12云:‘不愆13不忘,率14由旧章。’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圣人既竭15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16,以为方员平直,不可胜用也。既竭耳力焉,继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胜用也。既竭心思焉,继之以不忍人之政17,而仁覆天下18矣。故曰:‘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19。’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20也。上无道揆21也;下无法守22也;朝不信道23;工不信度24;君子犯义25,小人犯刑26。国之所存者,幸也!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国之灾也;田野不辟,货财不聚,非国之害也;上无礼27,下无学28,贼民29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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