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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注疏
卷一 天子章第二
唐·唐玄宗注 宋·邢昺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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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全文检索:
       [疏]正义曰:前《开宗明义章》虽通贵贱,其迹未著,此故已下至於《庶人》,凡有五章,谓之五孝,各说行孝奉亲之事而立教焉。天子至尊,故标居其首。案《礼记·表记》云:“惟天子受命於天,故曰天子。”《白虎通》云:“王者父天母地,故曰天子。虞夏以上,未有此名。殷周以来,始谓王者为天子也。”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於人。博爱也。敬亲者,不敢慢於人。广敬也。爱敬尽於事亲,而德教加於百姓,刑于四海。刑,法也。君行博爱广敬之道,使人皆不慢恶其亲,则德教加被天下,当为四夷之所法则也。盖天子之孝也。盖,犹略也。孝道广大,此略言之。
       [疏]子曰:“至孝也正义曰:此陈天子之孝也。所谓“爱亲”者,是天子身行爱敬也。“不敢恶於人”、“不敢慢於人”者,是天子施化,使天下之人皆行爱敬,不敢慢恶於其亲也。亲,谓其父母也。言天子岂唯因心内恕,克己复礼,自行爱敬而已,亦当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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