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中書右丞相總裁托克托等修
食貨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貨下四【鹽中】
元豐七年知滄州趙瞻請自大名府澶恩信安雄覇瀛莫冀等州盡榷賣以增其利纔半歲獲息錢十有六萬七千緡哲宗即位監察御史王巖叟言河北二年以來新行鹽法所在價增一倍既奪商賈之利又增居民之價以為息聞貧家至以鹽比藥伏惟河朔天下根本祖宗推此為惠願陛下不以損民為利而以益民為利復鹽法如故以為河北數百萬生靈無窮之賜會河北轉運使范子奇奏鹽税欲收以十分遣范鍔商度巖叟復言臣在河北亦知商賈有自請於官乞罷榷買願輸倍税主計者但知於商賈倍得税緡以為利不知商賈將於民間復增賣價以為害也慶歷六年既不行三司榷買之法又不從轉運司增税之請仁宗直謂朕慮河北軍民驟食貴鹽可令依舊是時計歲增幾六十萬緡仁宗豈不知為公家之利意謂藏之官不若藏之民今陛下即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