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七】
明
督撫大臣
明會典凡各處巡撫官初遣尚書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後專用都御史初名巡撫或名鎮守後定為巡撫兼軍務者加總督贊理掌糧餉者加總督兼理他如整飭邊備提督邊關及撫治流民等項皆随事異名若邊境有事又有總督提督總制參贊贊理及經略巡視之名
列卿年表總督軍務巡撫自永樂以來或以治農或以採木或以賑饑或以督租或以理鹽或以地方有事巡視鎮守但事寜則罷並未專設巡撫至嘉靖二十六年沿海寇發始命都御史巡視浙江福建二十八年停革三十三年又因倭犯杭城特命尚書張經提督浙江福建南直軍務又專設都御史巡撫三十六年命巡撫浙江都御史仍提督福直軍務四十三年定議總督軍務巡撫浙江等處地方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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