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曹彦約 撰劄子
納諸司白劄子
竊謂作縣之所以難于今日者其弊有二一曰差官之弊二曰差吏卒之弊夫郡之所以差官于縣不能皆無也官吏之有罪則體究者不能免也樁積倉廩之有移易則盤量者不能免也是皆鄰縣之官所當行者至于一州之有幕職官則諸縣之所畏也有時而權通判則可以决獄有時而差鄰郡則或至于假道其先聲之所至固已聳動于一縣矣夫馬之費所不敢惜吏卒之批請所不敢吝凡此者皆法令之所在無足辭也今諸縣未嘗闕官而使幕職為攝官諸縣未嘗不解錢而使幕職為催錢幸而其人之賢知縣州為一體則猶省事不幸其人之不賢也而又以使院之吏羽翼之則一縣之利源皆以為獻助一縣之常賦皆以為羨餘辨本州無名額浪費之錢而不恤一縣官兵之支遣或放行寄居宗室增補學職之請俸以要譽而不顧後日之利害一縣之官吏方且祈哀請命之不暇而何暇于較是非而分曲直也於是預借官物以毒百姓勒胥吏請重禄以犒人從凡所以水火者無不至此則差官之弊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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