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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社会概略
第四章 交通   第二节 递传之利器
近代 · 甘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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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机关,为国家之要政。政令之传达,军队之输送,经济之调和,与夫官吏、商旅之来往,皆惟此是赖。然若递传利器,不甚完备,则功能亦未表见。所以论唐代交通,首先及驿马、传马、驿驴、驿船等。兹依次述之如下:
       唐代陆驿一千二百九十七所,水陆相兼八十六所,皆用驿马,以为传递。各驿使用马数之多寡,皆有定限。《唐六典》卷五“驾部郎中”条注文云:
       每驿皆置驿长一人,量驿之闲要,以定其马数,都亭七十五匹,诸道之第一等减都亭之十五,第二、第三皆以十五为差,第四减十二,第五减六,第六减四。
       依此推算,各驿马数最多者七十五匹,最少者八匹,表列如下:
       都亭驿              七十五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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