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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社会概略
第二章 风俗   第七节 婚姻
近代 · 甘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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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贫富女子出嫁之难易
       婚姻之重视门户,自古已然,六朝尤甚。梁侯景欲与王谢世族通婚,武帝谓之曰:“王谢门高 非偶,当于朱张之下访之。”(《南史》卷八○《侯景传》)齐世族王源与富阳满某通婚,沈约且上章弹之,谓“王满连姻,实骇物听”。唐承六朝之后,此风犹存,时人多以婚世族为荣。《新唐书》卷一一六《李彭年传》云:
       彭年有才,剖析明悟,历迁中书舍人,吏部侍郎,与李林甫善,常慕山东著姓,为婚姻,引就清列。
       同书同卷《李日知传》亦云:“日知贵,诸子方总角,皆通婚名族,时人讥之。”按刘餗《隋唐嘉话》,当时世族,最著者为太原王、范阳卢、荥阳郑、清河博陵二崔、陇西赵郡二李等七姓。时人以婚世族为荣,同时世族为保持贵裔,养尊鸣高,亦互相婚配,不愿下嫁他族。高 宗时,李义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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