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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傅乐成)
第十七章 唐代的制度
傅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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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央政府
       (一)三省制的演进
       初唐的各种制度,大体是承袭隋朝的,这一点颇像汉初的承袭秦制。中央政府的各种职官,诸如三公、三师、三省、九寺、诸监、御史台等,其组织及职掌,莫不沿袭隋制。高祖时固然是“率由旧章”,即使太宗也没有什么革命性的创作,只是把隋制加以充实或局部修改,使它更趋完善严密而已。
       唐代的三省,仍是中央最高行政机关,三省的首长,均为宰相之职。隋时,三省的职掌尚没有明确的划分。直到太宗时,始告确定,以中书省制定法令,门下省审查法令,尚书省执行法令。但因权力的彻底分化,中书与门下,有时不免因成见的关系发生公务上的争执。太宗为补救这个流弊,因而设“政事堂”,作为三省首长联席议政的机关。最初政事堂设在门下省,后来移到中书省,改称为“中书门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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