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官制
明清两代的官制,也是沿袭前朝的。其中最特别的是:一、内官的无相职,二、外官的区域扩大,级别增多。
明太祖初年,本来仍袭元制,设立中书省,以为相职的。十三年,因宰相胡惟庸谋反废去中书省。二十八年,并谕群臣:“……以后嗣君……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这时候,天下大政,都分隶六部,而天子以一人总其成(倒像共和时代,废掉内阁制而行总统制似的)。但是这种办法,须天子英明,方办得到。后嗣的君主,都是庸懦无能的,或者怠荒不管事,其势就不可行了。于是殿阁学士,就起而握宰相的实权。殿阁学士(中极、建极、文华、武英、四殿。文渊阁,及东阁“以其授餐大内,常在天子殿阁之下……故亦曰内阁”)本是文学侍从之臣,管“票拟”、“批答”等事,不过是前代翰林学士之流(诏诰的起草,在唐朝,本是中书舍人的职事。后来翰林学士越俎代庖,本是件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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