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部汇考
《易经》《系辞上传》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大全〉朱子曰:卦虽八,而数须十者,八是阴阳数,十是五行数。一阴一阳便是二,以二乘二便是四,以四乘四便是八,五行本只是五,而有是十者,盖一个便包两个。如木便包甲乙,火便包丙丁,土便包戊己,金便包庚辛,水便包壬癸,所以为十。东坡苏氏曰:水至阴也,必待天一加之而后生者,阴不得阳,则终不得而成也。火至阳也,必待地二加之而后生者,阳不得阴,则无所得而见也。五行皆然。莫不生于阴阳之相加。阳加阴则为水、为木、为土,阴加阳则为火、为金。苟不相加,则虽有阴阳之资,而无五行之用。
天数五,地数五,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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