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部杂录
《易经同人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程传〉不云火在天下,天下有火,而云天与火者,天在上,火性炎上,火与天同。故为同人之义。
大有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程传〉火之处高,其明及远。万物之众,无不照见。为大有之象。
贲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程传〉山者,草木百物之所聚生也。火在其下而上照,庶类皆被其光明,为贲饰之象也。
离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大全〉兰氏曰:离为火为日为电,而独言明者,盖指一偏,则不足以尽继明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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