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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史
第十三章 秦汉时社会组织
吕思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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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昏制
       宗法昌盛之世,抑压女子必甚。斯时之女子,殆全为家族之奴隶,观班昭所作《女诫》可知。见《后汉书·列女传》。鲍永以妻于母前叱狗,即去之。李充家贫,兄弟六人,同食递衣。妻窃谓充曰:“今贫居如此,难以久安。妾有私财,愿思分异。”充伪酬之曰:“如欲别居,当酝酒具会,请呼乡里内外,共议其事。”妇从充,置酒燕客。充于坐中前跪白母曰:“此妇人无状,教充离间母兄,罪合遣斥。”便呵叱其妇,逐令出门。妇衔涕而去。此虽矫激之行,然当时重视家族,轻视妇女之风,则于此可见矣。
       汉世昏姻,尚颇重本人之意,非如后世专由父母主持者。《后汉书·宋弘传》:光武姊湖阳公主新寡。帝与共论朝臣,微观其意。主曰:“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帝曰:“方且图之。”后弘被引见。帝令主坐屏风后,因谓弘曰:“谚言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闻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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