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献甫,其名避文宗旧讳,以字行,别字小谷,广西象州人。
年十五,入州学。后十年,拔贡,中举人。又十年,中进士。以主事用,分刑部。请假归,丁父母忧,遂不出。掌教诸书院。屡遭寇乱,流离转徙,丧所著书。总督劳崇光延为上客。广东巡抚郭嵩焘奏君学深养邃,通达治体,请饬赴广东差遣委用。君上书广西巡张凯嵩,以年老求奏免。张复奏君品高守正,足励风俗,请赐五品卿衔。君为书力辞,而疏已上。得旨如所请。同治十一年十月卒于桂林榕湖书院,年七十二。遗命葬不择时地。桂之官吏朋友门下士,绘像祀之。
象州乱后,民失田契,官失粮册,讼狱繁兴。君请于官,命民呈田数粮数,总算符旧额而止。乡人服君忠信,无欺伪者。于是官给印照,讼狱遂息。君学识博通,而遇乱祸,所著《法论》、《储材议》、《士策》、《学官议》、《权论》、《治盗说》诸篇,皆对时政立论,言之痛切。尤不喜当时之为文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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