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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会要
卷三十四 职官六
清 · 龙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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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按
       洪武十年七月己巳,遣监察御史巡按州县,俾询民间疾苦,廉察风俗,申明教化。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人事奏裁,小事立断。按临所至,必先审录重囚,吊刷文卷,有故出入者理辨之。(《三编》。 )谕之曰:“朕命汝等出巡,事有当言者,须以实论列,勿事虚文。凡治以安民为本,民安则国安。汝等当据法守正,慎勿沽誉要名。朕深居九重,所赖以宣德意通下情者,惟在尔等。其各慎之。”(《世法录》。 )
       二十一年三月己亥,遣进士行监察御史事,分巡郡邑,以久任御史一人与俱。新进士之任巡按自此始。(《大政记》。 )
       二十二年,御史许圭巡按河南,言:“自开封、永城至彰德旱,请减夏税。”左都御史詹徽以其希旨要誉,请罪之。上曰:“御史能恤民隐,达下情,何罪也?”即命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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