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历史   
明会要
卷三十三 职官五
清 · 龙文彬
下载:明会要.txt
本书全文检索:
       ◎都察院(元御史台。 )
       吴元年十月壬子,置御史台,以汤和为左御史大夫,邓愈为右御史大夫,刘基、章溢为御史中丞。洪武十三年五月,罢御史台。十五年,更置都察院,设监察都御史八人,分监察御史为浙江、河南、山东、北平、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十二道,各道置御史或五人、或三四人。以秀才李原名、詹徽等为都御史,吴荃等为试监察御史。(《大政记》 )十七年正月,更定都察院官制,以詹徽为左都御史。初,监察都御史之秩,止於七品。上以台官职掌风纪,品秩太卑,乃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正三品;左、右副都御史各一人,正四品;左、右佥都御史各二人,正五品。至是,升都御史正二品,副都御史正三品,愈都御史正四品,其十二道监察御史亦升为正七品。自此,台职与部权并重;七卿之名,遂为一代定制。建文元年,改都察院为御史府,都御史为御史大夫,改十二道为左、右两院。成祖复旧制。(《职官志》,《昭代典则》。 )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