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察院附总督巡抚 通政司 大理寺 詹事府附左右春坊司经局 翰林院国子监 衍圣公附五经博士
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其属,经历司,经历一人,(正六品)都事一人。(正七品)司务厅,司务二人,(从九品。初设四人,后革二人。)照磨所,照磨,(正八品)检校,(正九品)司狱司,司狱,(从九品。初设六人,后革五人。)各一人。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十人,(正七品)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各十人,福建、广东、广西、四川、贵州各七人,陕西、湖广、山西各八人,云南十一人。其在外加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衔者,有总督,有提督,有巡抚,有总督兼巡抚,提督兼巡抚,及经略、总理、赞理、巡视、抚治等员。(巡抚之名,起于懿文太子巡抚陕西。永乐十九年,遣尚书蹇义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安抚军民。以后不拘尚书、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事毕复命,即或停遣。初名巡抚,或名镇守,后以镇守侍郎与巡按御史不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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