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广东 广西
福建《禹贡》扬州之域。元置福建道宣慰使司,(治福州路。)属江浙行中书省。至正十六年正月改宣慰司为行中书省。太祖吴元年十二月平陈友定。洪武二年五月仍置福建等处行中书省。七年二月置福州都卫。(与行中书省同治。)八年十月改福州都卫为福建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领府八,直隶州一,属县五十七。(为里三千七百九十七。)北至岭,(与浙江界。)西至汀州,(与江西界。)南至诏安,(与广东界。)东至海。距南京二千八百七十二里,京师六千一百三十三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八十一万五千五百二十七,口三百九十一万六千八百六。弘治四年,户五十万六千三十九,口二百一十万六千六十。万历六年,户五十一万五千三百七,口一百七十三万八千七百九十三。
福州府(元福州路,属福建道。)太祖吴元年为府。领县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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