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博士所称“官僚主义”,非仅官僚作风。既称主义则必有思想上及信仰上的凭借。笔者根据李老著作及谈吐,综录这些思想上的因素,约有下列数端:(1)官僚主义自视自然法规,业已被其网罗无余。如以“褒贬”写历史,作为千古定论,墨守“原始的假说”,即出于这种自满的成分。和古希腊思想家认为自然法规,须不断地研究,不断地发现,才能不断地展开,迥然不同。(2)与中国君主制度不能分离。中国君主制度带有宗教色彩,和欧美的“政教分离”的宗旨不同。如群臣称皇帝的文书为“圣旨”,皇帝的面目为“天颜”,发言则为“玉音”。也就是假借自然法规的至美至善,做人间组织的主宰。因之君臣务必合作,融和为一体。强有力的君主,以官僚为其工具;柔弱的君主,则成为群臣的工具而不能自拔。因其如此,文官组织的权威,才有道德的陪衬,官僚的措施,也不容辩驳,相当于自然法规。(以上万历与群臣不协,才成为朝代的危机,以致两败俱伤。)(3)此种制度施行时,必借力于思想上假设的成分。例如十岁儿童的皇帝,被耆老重臣称为“君父”,在明朝亦不设摄政。皇帝为愚顽,群臣仍称之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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