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人之成员
明代商人多系继承祖业。《李秀卿义结黄贞女》(《明》,即《喻世明言》,下同)云:“那客人答道:小生姓李名英,字秀卿,从幼跟她父亲出外经纪,因父亲年老,受不得风霜辛苦,因此把本钱与小生,在此行贩。”又黄老实将女儿假充男子,自思:“我如今只说是张家外甥,带出来学做生理,使人不疑。”可见父子舅甥相继,是为常态。幼辈在十余岁时,即伴行学习经商。
《杨八老越国奇逢》称杨“祖上原在闽广为商”,所以杨往漳州商贩,是为继承祖业。《闲云庵阮三偿冤债》(《明》)叙宋朝事,但仍称“他哥哥阮大,与父亲专在两京商贩”。亦系父子同行。《蒋兴哥重会珍珠衫》(《明》)称“原来罗家也是走广东的,蒋家只走得一代,罗家倒走过三代了。那边客商牙行,都与罗家世代相识。”
但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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