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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史
第二章 汉族
近代 · 吕思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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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与种族不同。种族论肤色,论骨骼,其同异一望可知。然杂居稍久,遂不免于混合。民族则论言文,论信仰,论风俗,其同异不能别之以外观。然于其能否抟结,实大有关系。同者虽分而必趋合,异者虽合而必求分。其同异,非一时可泯也。
       一国之民族,不宜过杂,亦不宜过纯。过杂则统理为难,过纯则改进不易。惟我中华,合极错杂之族以成国。而其中之汉族,人口最多,开明最早,文化最高,自然为立国之主体,而为他族所仰望。他族虽或凭恃武力,陵轹汉族,究不能不屈于其文化之高,舍其故俗而从之。而汉族以文化根柢之深,不必借武力以自卫,而其民族性自不虞澌灭,用克兼容并苞,同仁一视;所吸合之民族愈众,斯国家之疆域愈恢;载祀数千,巍然以大国立于东亚。斯固并世之所无,抑亦往史之所独也。
       汉族之称,起于刘邦有天下之后。近人或谓王朝之号,不宜为民族之名。吾族正名,当云华夏。案《书》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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