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制度
1.田制
甲 田之种类
明
明初,严核田数,设鱼鳞册以尽田形,设黄册以稽户役,豪猾无所隐其奸。又召民开垦荒地,天下田数达八百余万顷。
国初两浙富民,畏避徭役,往往以田产诡讬亲邻佃仆,谓之“铁脚诡寄”。久之,相沿成风,乡里欺州县,州县欺府,奸弊百出,谓之“通天诡寄”。上素知其弊。及即位,乃遣国子生武淳等往各处集里甲耆民,躬历田亩以量度之,图其田之方圆,次其字号,书其主名,及田丈尺四至,类编为册。以所绘若鱼鳞然,故号“鱼鳞图册”。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