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个人,姑且称之为湖某,能记得前生三世的事。第一世是县令,乡试中作同考官,负责阅卷。有个叫兴于唐的名士,在考试中落第,冤愤而死,拿着自己的考卷到陰司里状告湖某。兴于唐的诉状一投,和他患同一种病死去的冤鬼,成千上万,共同推兴于唐为首领,结成同伙以作响应。湖某便被摄到陰司中,和众鬼对质。阎王问他道:“你既然负责评阅文章,为什么革除名士而录取平庸的人?”湖某叫屈说:“我上面还有主试官,我不过是奉命行事罢了。”阎王便发签,命小鬼去拘拿主考官。过了很久,将主考官拘来,阎王告诉他湖某的辩解,主考官说:“我不过最后汇总,即使有好文章,簾官不推荐,我又怎么知道呢?”阎王道:“这件事你们不能互相推卸责任,都算失职,按律应受笞刑。”刚要施刑,兴于唐不满意,大声鸣起冤来,两阶下的众鬼,万声响应。阎王问兴于唐缘故,兴于唐大声说:“笞刑太轻,应该挖出他们的双眼,以作为不识文章优劣的报应!”阎王不同意,群鬼号叫越发猛烈。阎王说:“他们不是不想得到好文章,只是见识太鄙陋罢了。”众鬼又请求剖出他们的心,阎王迫不得已,只得命小鬼剥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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