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苑人王十,在博兴县贩盐,夜里被两个人抓获。王十以为是当地大盐商的巡逻士卒,抛了盐想逃走,脚却怎么也迈不动,于是被捆住。王十衷恳不已,二人说:“我们不是盐铺中的人,是陰间鬼卒。”王十大,更加惧怕,乞求让自己先回家,同妻儿告别。鬼卒不让,说:“这次捉你去不是让你死。不过是暂时使唤使唤罢了。”王十便问:“什么事?”鬼卒答道:“陰司中新阎王上任,见‘奈河’已淤平,‘十八狱’中的茅坑都满了,叫捉人世间的小偷、贩私盐的和铸私钱的这三种人去淘河,捉乐户去刷厕所。”王十只得跟着鬼卒走了。
进入一座城市,来到一个官衙中,见阎王端坐在上面,正在稽查生死簿。鬼卒禀报说:“捉了一个贩私盐的,叫王十。”阎王往下一看,发怒说:“贩私盐的是指那些上漏国税、下坑百姓的大盐商,像世上贪官奸商所说的贩私盐的,都是天下的好老百姓。穷人竭尽微少的资本,去挣点赖以糊口的利钱,怎么算‘私’呢?”罚两个鬼卒再去买四斗盐,连同王十原来的那些,一起代送到王十家中。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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