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是“十二钗”的群众,妆成了红紫缤纷、莺燕呢喃的大观园,现在只选了其中五个人为题,不免有遗珠失玉之恨。《红楼梦》写她们都十分出色,散见全书,不能列举。以比较集中的第五十八回到六十一回,将许多丫鬟们、女伶们、婆子们的性情、形容、言语、举止,曲曲描摹,细细渲染,同中有异,异中有同,一似信手拈来,无不头头是道;遂从琐屑猥杂的家常日常生活里涌现出完整艺术的高峰。我觉得《红楼梦》写到后来,更嘈杂了,也更细致了。如这几回书都非常难写,偏偏写得这样好,此种伎俩自属前无古人也。
这些丫鬟和女伶们,其畸零身世,女儿性情等等原差不多的,却是两个类型。《红楼梦》只似一笔写来,而已双管齐下,雏鬟是雏鬟,女伶是女伶,依然分疏得清清楚楚。举一些具体的例子:女伶以多演风月戏文,生活也比较自由一些,如藕官、官、蕊官的同性恋爱,第五十八回记藕官烧纸事,若写作丫鬟便觉不合实际。又丫鬟们彼此之间倾轧磨擦,常以争地位争宠互相妒忌,而女伶处境不同,冲突也较少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