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名(二)
◎ 有司(二)
◇ 奏请议王子出後告庙临轩
朗先嗣营阳,告庙临轩。检继体为後,旧不告庙临轩,下礼官议正。《宋书·礼志》四,大明元年六月,诏以前太子步兵校尉祗男歆绍南丰王朗,有司奏。
◇ 奏请议南郊值雨
今月六日南郊,舆驾亲奉,至时或雨,魏世值雨。高堂隆谓应更用後辛。晋时既出遇雨,顾和亦云宜更告。徐禅云:晋武之世,或用丙,或用己,或用庚。」使礼官议正并详。若得迁日,应更告庙与不?(《宋书·礼志》三,大明二年正月,有司奏,又见《通典》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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