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之志。须发慈悲恻隐之心,誓救大地含灵之苦。视众生之病,不论亲疏贵贱,贤愚贫富,皆当恫 乃身,尽力殚力,曲为拯理。
二、医之学。须上通天道,使五运六气,变化郁复之理,无一不精。中察人身,使十四经络,内而五脏六腑之渊涵,外而四肢百骸之贯串,无一不彻。下明物理,使昆虫草木之性情气味,无一不畅。然后可以识病而用药。
三、医之识。医之用药,如将之用兵。纵横合变,呼吸异宜。非识见之高,不能神会而独断也。然此识非可袭取,非可商量。全在方寸中,虚明活泼。须涤除嗜欲,恬 无为,则虚空自然生白也。
四、医之慎。医为人之司命,生死系之。用药之际,须兢兢业业,不可好奇而妄投一药,不可轻人命而擅试一方,不可骋聪明而遽违古法。倘或稍误,明有人非,幽有鬼责,可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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