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文〕以义名篇。
天下之治方术者多矣,皆以其有为不可加矣。
〔注〕为以其有为,则真为也,为其真为,则无为矣,又何加焉!
〔疏〕方,道也。自轩、顼已下,迄于尧、舜,治道艺术,方法甚多,皆随有物之情,顺其所为之性,任羣品之动植,曾不加之于分表。是以虽教不教,虽为不为矣。
〇典案:注「为以其有为」,旧作「为其所有为」。今据宋本、赵谏议本、道藏注疏本改。高山寺古钞本作「为以其有」,虽敚下「为」字,句法尚未误。古之所谓道术者,果恶乎在?
〔疏〕上古三皇,所行道术,随物任化,淳朴无为,此之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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