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序: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诸桐[1]。三年复归于亳,思庸[2],伊尹作《太甲》三篇。
【注释】
[1]放:放逐,流放。桐:桐宫,为汤陵墓的所在地。
[2]庸:常,这里指日常的为政之道。
书序:太甲继位之后,昏庸无道,伊尹把他放逐到桐宫。三年后太甲再次回到亳,思考日常的为政之道,伊尹作《太甲》三篇。
惟嗣王不惠于阿衡[1],伊尹作书曰:“先王顾諟天之明命[2],以承上下神祇。社稷宗庙,罔不祗肃[3]。天监厥德,用集大命[4],抚绥万方[5]。惟尹躬克左右厥辟[6],宅师[7],肆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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