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先秦典籍   
中庸衍义(标点本)
卷十五
明 · 夏良胜
下载:中庸衍义(标点本).txt
本书全文检索:
       钦定四库全书
       《中庸衍义》卷十五    明 夏良胜 撰
       三重之义 【命官之制 审刑之制 田赋之制 兵戎之制 崇勋之制】
       《舜典》:帝曰:“咨!汝二十有二人,钦哉!惟时亮天工。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庶绩咸熙,分北三苗。”
       蔡沉曰:“二十二人,四岳、九官、十二牧也。《周官》言内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盖百揆者,所以统庶官;而四岳者,所以统十二牧也。既分命之,又总告之,使之各敬其职,以相天事也。考核,实也。三考,九载也。九载,则人之贤否,事之得失可见,于是陟其明而黜其幽,赏罚明信,人人力于事功,此所以庶绩咸熙也。北,犹背也。其善者留,其不善者窜徙之,使分背而去也。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