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胡渭撰。
小学之教
礼记曲礼:人生十年曰幼,学。
郑氏曰:「名曰幼时,始可学也。」内则: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
蓝田吕氏大临曰:「未十年,非不学也,能食,教以右手,能言,教以唯俞。六年,教数与方名。七年,教之男女之别。八年,教之长幼之序。九年,教之数日。然未就外傅,但因事而教之,未足以名之学。至十年,可以从弟子之职,出就外傅,乃所谓学也。」
内则由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旬而见。旬,谓十日。冢子未食而见,必执其右手。适子、庶子已食而见,必循其首。冢子,适长代父者。郑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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