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以速战速决主义为中心,反复痛陈久战之害。于粮食,主张“因敌”;于俘虏,主张收编;最后则强调将帅的重要性,以结束全篇,意味尤深长。
孙子曰: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
大凡用兵的法则,因时不同。仅就普通的战争说,驾四匹马的快速而用于攻击的战车千架,与附属而用于守御的皮革装甲车亦千架,合计配置佩戴甲胄的武装士兵十万人,这大批军队,其输送粮食于千里之远的费用,国内外的战事特别费,外交费(如游说家的怀柔费,对中立的使节所花的外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制造弓矢甲胄的胶漆原料费,以及兵车甲胄的修缮费,补充费,合计每日约需千金的巨款,然后方能出动这十万远征军。
军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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